密度、比重和重度的區(qū)別
密度、比重和重度的區(qū)別
密度:某種物質的質量和其體積的比值,即單位體積的某種物質的質量,叫做該物質的“密度”。用ρ表示,單位制的單位為千克每立方米,(Kg/cm3)。比重:物體的重力和它的體積的比值,即單位體積的某種物質的重力或重量,稱作該物體的“比重力”。用γ表示,單位制的單位為牛頓每立方米,(N/cm3)。
重度則表示單位體積物質的重量,單位制中的單位為N/m^3。 從表面上看,它們的數(shù)值都比較接近。在本質上,它們確實也是相互的。物體的密度決定了物體的比重,物體的比重是物體密度的特定體現(xiàn),又稱為相對密度。
物體的密度,反映的是物體內在的特性,是單位體積物體的質量。而物體的質量是確定的。
物體的比重,反映的是單位體積物體的重量。物體的重量是因物體受到重力而產(chǎn)生的,是會發(fā)生變化的。
重度是與密度相對而言的概念。
重度與密度之間的關系為:重度=重力加速度*密度;
重度又稱為容重、體積重量。
容重,是指單位容積內物體的重量。它分為干容重和濕容重。 干容重,是指單位容積內干燥物體的重量。
濕容重,是指單位容積內濕潤物體的重量。
而物體的容重,反映的是單位容積內的物體的重量。它在數(shù)值上雖然等同于物體的比重,但考察問題的側重點不同。它反映的是物體材料的純度或緊密度、飽滿度。
除氣體外,任何物質某體積的重力,和4℃時同體積的水的重力相比,即稱為該物質的比重。水的密度在4℃時等于1 g/cm3。物質的重力和其質量成正比,則其單位體積的重力,必然和其密度成正比,所以任何物質的比重,又等于該物質和水在4℃的密度相比。故物質的比重常和其密度的數(shù)值相等。唯密度須以1 g/cm3為單位,比重則僅為純數(shù)字,所以意義上絕不相同。簡言之,即比重是一單位容積物質和同一單位水的相對密度。根據(jù)1978年純粹應用物理學協(xié)會所屬符號單位和術語委員會的文件建議,我國已取消比重的概念,而以密度的概念代替。
密度是的,比重是相對的。從物理學說密度是質量與體積的比值,有單位。而比重一般是和水的密度比,單位是1。在4攝氏度下,密度在數(shù)值上等于比重。
重度這個概念多在力學計算中使用,例如在建筑結構中的受力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