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度計又稱比色計、色度計、色差計或色度計,是一種用數(shù)字表示顏色的儀器。
用數(shù)字表示顏色的方法有兩種:視覺比色法和物理比色法。
目視比色法是一種將樣品與一組參考顏色進行目視比較,以選擇的參考顏色并獲得數(shù)值的方法。由于肉眼在比較兩種相鄰顏色時具有非常高的辨別靈敏度,因此該方法長期以來一直被用作有效的顏色測量方法。
另一方面,它的缺點是容易受個體差異和身體狀況的影響,因此不適合客觀定量測量,也不適合測量精度要求不高的情況或物理比色法(例如,顏色、海洋顏色)。
物理比色法是在預定的照明和光接收條件下,用肉眼(例如傳感器)代替肉眼測量顏色,并使用色度計的方法。
根據(jù)獲取數(shù)值的方法不同,色度計有多種類型,包括直接刺激值讀取型和光譜型。
刺激值直讀式使用與人眼視網(wǎng)膜中的三個感覺組織相對應的三個傳感器來測量顏色。它的結(jié)構(gòu)相對簡單,因此價格便宜、體積小、易于操作,并且具有出色的移動性。主要用于生產(chǎn)和檢驗部門。
分光式采用較多傳感器測量顏色,精度高,適合測量絕對值,主要用于研究部門。
顏色管理普遍接受的顏色范圍是在印象級別上可以被視為相同顏色的級別。鐵路道口設施和安全標志允許的顏色范圍是可以通過細分顏色系統(tǒng)名稱來區(qū)分的色差級別。這種色差的程度是使用色度計測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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