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周期 | 現(xiàn)貨 | 應用領域 | 醫(yī)療衛(wèi)生,生物產業(yè),農業(yè),地礦,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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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太陽能基站 UPS電源 EPS電源 通信 | 品牌 | 奧特多蓄電池 |
是否進口 | 否 | 化學類型 | 鉛酸蓄電池 |
電壓 | 12(V) | 外型尺寸 | 標準尺寸(mm) |
產品簡介
詳細介紹
奧特多蓄電池 UPS不間斷電源消防應急照明太陽能風能電力防供發(fā)電站專用蓄電池
奧特多蓄電池
1.奧特多蓄電池荷電出廠,電池在安裝使用前的儲存,電池容量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若貯存時間較長,在使用前應對電池進行補充電,如果蓄電池儲存期不超過6個月,對電池進行恒壓限流補充電2.27V/單體,最大電流值小于0.25C A,充電時間48~72h。
2. 蓄電池可用于浮充使用和循環(huán)使用,電池的充電采用恒壓限流方式,最大電流值:0.1C10~0.25 C10 A,電池浮充運行:25℃ 2V系列:2.25V/單體,6V或12V系列:2.27V/單體,電池循環(huán)使用:25℃ 2V系列:2.35V/單體,6V或12V系列:2.40V/單體。
3. 若環(huán)境溫度過高或過低,超過20℃~30℃要求對電池的充電電壓校正調整,溫度過高減小充電電壓,溫度過低增高充電電壓,校正系數(shù)4mV/℃。此外電池所處環(huán)境溫度過高或過低均會影響電池的容量和使用壽命。
4. 電池在安裝結束后或放電后要進行補充電,充電采用恒壓限流方式,充電電壓:25℃ 2.35V/單體,最大電流值:0.1C10~0.25 C10 A,若是100%容量放電,充電時間約24h~27h,若電池充電電流降到很小,并保持連續(xù)3h基本不變或充入電量是放電量的1.15倍,則表明電池已充足電。
5. 電池均衡充電:當個別電池或部分電池的浮充電壓低于2.2V/單體,需對整組電池進行均衡充電, 25℃ 2.35V/單體,最大電流值:0.1C10~0.15 C10 A,時間8h~12h。
蓄電池的使用壽命與它被放電的深度密切相關。UPS所帶的負載越輕,市電供電中斷時,蓄電池的可供使用容量與其額定容量的比值越大。當UPS因蓄電池電壓過低而自動關機時,蓄電池被放電的深度就比較深。實際應用中減少蓄電池深度放電的方式是:當市電供電中斷,改由蓄電池向逆變器供電時,當UPS電源報警時,說明蓄電池已處于深度放電狀態(tài),應立即進行應急處置,關閉UPS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一般不要讓UPS一直工作到因蓄電池電壓過低而自動關機。對于UPS臨時處于市電低電壓供電狀態(tài)或頻繁停電的用戶來說,為防止蓄電池因臨時充電缺乏而過早損壞,應充分利用用電谷時(如深夜時間)對蓄電池充電,以保證蓄電池在每次放電之后有足夠的充電時間。一般蓄電池被深度放電后,再充電之至額定容量的90%至少需要10-12h盡量使蓄電池處于充沛電狀態(tài)。要根據(jù)蓄電池電壓均一性來衡量,國內有多種標準要求,例如信息產業(yè)部YD/T799--1996標準要求為:25℃時整組蓄電池2V單元浮充電壓差不大于±50mV,開路電壓差不大于±20mV;電力部DL/T637--1997標準要求是:25℃時,如電池系統(tǒng)采用2V/節(jié)電池,開路電壓最高的一節(jié)與的一節(jié)差異不超過30mV,6V/節(jié)電池不超過40mV,12V/節(jié)電池則不超過60mV。一般蓄電池并聯(lián)組數(shù)不應超過4組,為防止整套蓄電池系統(tǒng)的提前失效,在選擇蓄電池時,應該在性能均一性方面提出要求。當確定了蓄電池型號之后,在一套UPS系統(tǒng)中最好要求廠家提供同一批次的蓄電池產品,以減小性能方面的差異。同樣道理,不同品牌或者新舊程度不同的蓄電池,由于存在較大的性能差異,建議不要混合使用。